(五)完善安全法规和标准。加强体现安全生产区域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建设,形成完善的城市安全法治体系。完善城市高层建筑、大型综合体、综合交通枢纽、隧道桥梁、管线管廊、道路交通、轨道交通、燃气工程、排水防涝、垃圾填埋场、渣土受纳场、电力设施及电梯、大型游乐设施等的技术标准,提高安全和应急设施的标准要求,增强抵御事故风险、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。
在中国,第三支柱发展的新起点可以追溯到2014年。这一年,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出台,并提出“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…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”。
《网民指责罗杰·赫尔默演绎"非常标准的双重标准"》这幅颇为壮观的图景,不仅描绘出了人类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迁徙活动,更重要的是,每一个人都用自己的足迹和选择,描绘出了中国各个城市的地位、等级、关系与纠葛。




